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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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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19日-201712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宜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丰县

建设单位

宜丰县中医院

环评机构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宜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选址于宜丰县城南新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8°2251″、东经114°4751″,总占地面积61670.52m2,其中预留用地27830.83m2。项目北面紧邻隔拟建岳飞路为塔下农场村民建房点(崇文水韵山城)、东面空地、南面为刘家组、西面为空地及塔下农场村民建房点。

宜丰县中医院于1980年重建,医院总占地面积8460.27m2,是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有工程包括门诊综合大楼、住院楼、住院楼后期扩建连接附属住院楼、附属楼、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收集装置等。床位设置150张,现有职工230名。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3/d,于20087月通过竣工验收,其他工程因建设年代久远等原因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宜丰县中医院拟在院内新建住院大楼,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宜丰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365bet体育在线网址批复。实际该住院大楼并未开工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原宜丰县中医院将进行整体搬迁后关闭,原有房屋将由宜丰县国资委回收。原宜丰县中医院污染源均应得到妥善处置,确保无遗留污染问题。搬迁后设置病床400张,日均门诊量1400人。

本项目属异地新建。主要科室设置为:行政职能科(包括院办、财务科、总务科、医保科、医务科、护理部等)、临床科(包括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口腔科、骨科、检验科、针灸推拿科、防疫科、美容科等)、医技科(包括药剂室、检验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心电图室、其它相关科室)。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后勤综合楼、地下车库、配套供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暂存库等。总建筑面积43181.65m2

本项目建成后,原有医疗设备全部搬迁至新建医院使用,新增磁共振、乳腺钼靶、CSE、中央空调机组等。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临时收集池、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医疗废水汇同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丰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标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汽车尾气及备用发电机烟气。

项目设置一个职工食堂和一个患者食堂,各自采用一台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要求,由风机抽至屋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和硫化氢,经加强绿化及密闭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治理后,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项目设有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排风扩散后,须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车间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收集后至屋顶排放,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案(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HW01)、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HW01)属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垃圾临时存放站,污泥经消毒处置达标后清掏,均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固废应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应参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规定进行包装、标示、消毒和临时暂存场建设,并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水泵、发电机和中央空调机组等。合理总平面布局,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定期对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固体废物应按规范与标准设置专门存贮场,并做好地面防渗、防漏处理;废水收集、污水处理站等均应防渗、防漏,杜绝废水的“跑、帽、滴、漏”,废水经密闭管网收集输送,防止废水漫排或下渗等。禁止在院区各装置区进行分散的地面漫流冲洗,应收集地面冲洗水,统一送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事故池应为钢混结构,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等,防止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范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氧气、氯酸钠、盐酸、二氧化氯等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燃烧爆炸、有毒物泄漏风险。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于非重大危险源。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仓库进行监控和管理;落实项目安全评价内容;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八)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废水中化学需氧量≤4.0/年,氨氮≤0.6/年。

(十)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解决措施

本项目建成运行前,加强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管理,进行必要的设备检修,按环保要求做到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食堂含油污废水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医院其他废水一道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将关闭,医疗及配套设备整体搬迁,建设单位拟将遗留的医疗固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医疗废水和食堂废水无存储设施,经原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单位对原址土壤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即在宜丰县中医院搬迁后,应做土壤现状监测,若不能达标,则需做土壤修复与治理。若达标,则由宜丰县国资委回收利用。

本项目新增的核磁共振仪等辐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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