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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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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14日-201712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18329(环评科)

通讯地址:经开区管委会3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

环评机构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宜春市创业投资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春风路以南,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4°26'33.2",北纬27°53'38.57",项目北侧、西侧均为工业空地,南侧与东侧均为低丘陵,南侧400米为村庄。

    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12栋标准厂房、1栋钢结构厂房、1栋普通厂房、1栋老化车间;辅助工程为1栋办公楼、2栋配电房、1栋水泵房等;贮运工程为3栋仓库;环保工程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绿化及水土保持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68905.94㎡,建筑密度32.88%,绿化率19.75%

    项目总投资8.1亿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4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BOD5SSNH3-N、石油类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隔油池等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菜地浇灌。

(二)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物流运输扬尘及装修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管理,应按有关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要求,合理制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控制车辆装载量、加盖帆布、路面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等防范措施,装修应选用无毒害等环保产品,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不得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及土方运输,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以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由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五)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合理安排施工单元,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合理优化工程土石方,做到随挖随填;及时按绿化设计要求,对占地进行清理和植被恢复。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作业场地设置拦挡、截排水沟、表面覆盖等防护措施,严防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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