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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变更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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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变更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214日-20171220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2号(3360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变更

建设地点

上高县、宜丰县

建设单位

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上高-宜丰支线位于上高县、宜丰县,起点为上高站,位于上高县锦江镇枫树下东北400m。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3'55.44"、北纬28°13'35.00",支线从上高输气站向西敷设,在田屋里西北穿越G320国道,到达石湖村西侧穿越锦江,经下湾东侧、垴上东侧、罗家边西侧、下城东侧、凌江村东侧、穿过昌栗高速后沿大广高速东侧一路沿北敷设至良岗西南侧,到达宜丰末站,终点宜丰末站位于宜丰工业园宜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0'07.70"、北纬28°20'46.33"。管道全长17.9km,管径323.9mm,沿线设置站场2座分别为上高站和宜丰站,不设置分输阀室,设计压力6.3MPa,设计天然气输气量2亿m3/a

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第一批支线项目于201110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1]416号文件批复。上高-宜丰支线属于江西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第一批支线工程建设内容,原批复项目内容包括管道全长21km,沿线起始处设置站场2座,不设置分输阀室,设计压力6.3MPa,管径219.1mm,设计输气量1.8亿m3/a。工程于101612月建成,施工时根据检测评估、地区供气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上高-宜丰支线管线发生偏移,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包括支线长度缩短、输气量增加、管径增大、宜丰站场位置发生偏移等。

项目变更后,主要为建设一条天然气管线,管道全部采用L360M钢级直缝电阻焊管,管线设计管径DN323.9mm,壁厚6.3mm,出站设计压力6.5MPa,末站设计压力6.3Mpa;管道外防腐层全线采用环氧粉末聚乙烯复合结构(三层PE),一般地段埋地管线采用普通级三层PE,石方地段及穿越公路、河流、山体等处管线采用加强级三层PE防腐;防腐层补口材料将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带),补伤采用聚乙烯补伤片;弯管管段采用聚丙烯增强纤维胶带,穿跨越地段防腐层补口材料采用双组分液体环氧涂料;站场内埋地管线采用聚丙烯增强纤维胶带,外缠2道,地上跨越管线及站场内地上管线采用优异耐候性能的丙烯酸复合涂层。工程阴极保护采用以强制电流阴极保护为主,以牺牲阳极保护为辅的阴极保护方法。天然气管道以埋地敷设方式进行输送,埋深1.2m1.5m,施工作业带宽度为15m;弃土与施工材料场所、施工营地等设置在现有道路附近闲置空地,施工便道与临近道路相连;管道沿途穿越的河流主要有锦江(150m/1次)、锦江支流(30m/1次)、秀溪水(8m/1次)及其他小型沟渠(29m/19次),锦江及锦江支流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工程共计穿越G320国道(50m/1次)、水泥公路(168m/21次)及乡村小道(11m/5次),G320国道采用顶管加钢筋混凝土套管,其他水泥公路和乡村小路(179m/26次),采用顶管或挖沟法的方式穿越。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5公顷,包括站场、标记桩,警示牌等用地,永久占地不占用耕地,林地占用0.06公顷;临时工程占地面积4公顷,包括施工作业带、堆土场、施工便道,其中耕地0.8公顷、林地1.05公顷。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9.292m3,土石方填筑9.858m3,外购土料1.146m3,弃渣0.58m3

项目总投资 401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68 万元,占总投资的9.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 营运期主要存在天然气泄漏引起环境风险。

(一).设计阶段环保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结合工程建设条件,提出施工时段要求,减少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等环境保护方案。全线总体设计时避绕居民集中区,在无法避让情况下,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列入经费预算。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二).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在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河边,并应设蓬盖,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以减缓污染风险事故造成的污染物扩散;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民房生活设施排放。

(三).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施工扬尘,焊接、防腐补口作业产生的废气,及管道置换废气等。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设立值勤岗,合理组织施工路段交通;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相关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防止施工线路地表开挖、施工场地起尘。取、弃土场定时洒水,施工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尘、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昼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公路沿线的居民生活环境,在22:006:00时段停止噪声大的机械设备施工,同时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消减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靠近环境敏感点路段,应设置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建设单位应做好挖填平衡,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选择在管道两侧暂存,用于后期土方回填,弃土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至荷塘月色项目用于土地平整地;施工固废不得排入水体,做好覆土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送至附近生活垃圾处理站,工程废料要及时清运、规范处置。施工泥浆、施工垃圾等要处理后及时清运。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清管收球作业废渣、过滤器过滤粉尘、站场清管收球作业凝液(危废HW09)、废润滑油(危废HW08)、站场生活垃圾。

站场清管收球作业和站场过滤器过滤产生废渣主要为粉尘、氧化铁粉末等,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站场清管作业凝液,为烃类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存放在临时贮存罐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站场设备检修产生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固废在送出厂区处理前应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六).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生态防治措施是对施工期受到植被破坏未完全恢复的区域进行生态补偿。植被恢复措施:对沿线生态环境未完全恢复的区域进行生态补偿,种植相同种类植被保证区域内的生态稳定、平衡发展;项目运营期间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对管道沿线加强巡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

(七).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于重大危险源。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工程前期输气管道及调压站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施工过程中合理选择施工材料,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天然气的气质,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注意防火。认真落实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八).卫生防护距离

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自各站场清管球收发作业排放的天然气,根据《长输天然气管道清管作业规程》的规定,清管周期由管道介质性质、输送效率和压差等因素决定,放空管放空速率小于1.2m3/h,每年清管1次,单次持续时间5min,一次释放天然气量范围为100300Nm3,主要成分为甲烷。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推荐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计算各站场卫生防护距离50m;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的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集中居住区(150户以上)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小于150m。综上所述,本工程各站场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m,卫生防护距离内必须无居民居住。

(九).公众参与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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